發文日期 | 2022-06-01 |
發文字號 | 台區水管會高辦字第111017號 |
主 旨 說 明 |
主旨:本處為增進會員同業之情誼,將於9月7.8.9日舉辦111年度 會員自強活動,敬請踴躍報名參加。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一、依本處第二十屆第九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參加資格: 1. 每家會員限【負責人或會員代表】一人參加,需繳清 111年度常年會費。 2. 『本次自強活動函文日期之後,不得變更會員代表』。 3. 於報名截止日止未報名者,視為自願棄權。 三、活動費用: 1. 每人為新台幣陸仟伍佰元。 2. 公會補助【負責人或會員代表】一人之活動費用,報名 時需繳交保證金伍仟元,於出發當日報到後退還。 3. 報名截止後,不克前往者,不得要求退還保證金。為顧 及參加人員保險責任,不得換人頂替,本處一律沒入保 證金。 4. 需於報名時間截止前連同報名表繳清活動費用,未繳清 者,不予保留名額,逾時視同棄權。 四、報名時間:6月6日(一)至6月10日(五)止。 五、報名方式: 1. 【上班時間內】親至本處辧理報名。 2. 因疫情期間無法親至本處辦理報名者,請將活動費用 匯入公會帳戶並來電告知,另報名表正本(需蓋公司 大小章)請掛號寄至公會(以6月10日郵戳為憑)辦理 報名。 六、負責人或會員代表之直系三等親及配偶亦可自費參加。 七、住宿如有特定對象,報名時請告知,否則由本處統籌分 配。 八、依區公會函示稅法規定105年度起全體會員凡補助自強 活動或會議補助款及相關贈品(含禮券),全年超過 1,000元以上,將個人全年累計後,於年底申報個人所得 稅辦理。 九、隨函檢附行程表及報名表。 |
111年度會員自強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