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22-01-20 |
發文字號 | 台區水管會高辦字第111004號 |
主 旨 說 明 |
主旨:轉知政府推動「建築物地下層既有化糞池廢除或改設為污水 坑」工程,請查照。 說明:一、依台區水管會田字第110197號函辦理。 二、高雄市政府己推動舊有大樓廢除化糞池及大樓改管工程 多年,經內政部營建署106年4月20日函釋,建築物既 有化糞池廢除或改設為污水坑工程屬「下水道用戶排水 設備範疇自應由登記合格之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 或自來水管承裝商承裝」。(如附件) 三、為推動下水道工程,高雄市政府為宣導用戶接管,提升 民眾自行改善意願亦訂定補助要點,各會員若有意願承 攬該項工程,請參閲高雄市政府水利局相關資訊。 (網址:https://wrb.kcg.gov.tw/Business/SewageTreatment/Building.htm) |
附加檔案1 | 下載 |
「建築物地下層既有化糞池廢除或改設為污水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