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19-01-17 |
發文字號 | 台區水管會高辦字第108008號 |
主 旨 說 明 |
主旨:本處將於4月10.11.12日舉辦108年度會員自強活動, 敬請各會員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一、依第十九屆第八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參加資格: 1. 每家限【負責人或會員代表】一人參加,需繳 清108年度常年會費。 2. 『本次自強活動函文日期之後,不得變更會員 代表』。 3. 於報名截止日止未報名者,視為自願棄權。 三、活動費用: 1. 每人為新台幣伍仟捌佰元。 2. 公會補助【負責人或會員代表】一人之活動費 用,報名時需繳交保證金伍仟元,於出發當日 報到後退還。 3. 報名截止後,不克前往者,不得要求退還保 證金,不得換人頂替,本處一律沒收保證金。 4. 需於報名時間截止前連同報名表繳清活動費用 ,未繳清者,不予保留名額,逾時視同棄權。 四、報名時間:1月21日(一)至2月1日(五)止【上班 時間內】。 五、負責人或會員代表之直系三等親及配偶亦可自 費參加。 六、住宿如有特定對象,報名時請告知,否則由本 處統籌分配。 七、依區公會函示稅法規定105年度起全體會員凡 補助自強活動或會議補助款及相關贈品(含禮 券),全年超過1,000元以上,將個人全年累 計後,於年底申報個人所得稅辦理。 八、隨函檢附行程表及報名表。 |
108年度會員自強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