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17-02-03 |
發文字號 | 台區水管會高辦字第106020號 |
主 旨 說 明 |
主旨:函轉高雄市政府水利局修訂「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設計 注意事項」及「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設置竣工注意事項」 及簽證表,並自106年2月1日起施行 ,請 查照。 說明:依106.02.02台區水管會煌字第106045號函辦理。 |
函轉高雄市政府水利局修訂「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設計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