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16-06-08 |
發文字號 | 台區水管會高辦字第105043號 |
主 旨 說 明 |
主旨:函轉經濟部水利署函復有關承裝商於供水時有關管線管材 是否提供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核准之CNS正字標記證書即可 供水案,請 知照。 說明:一、依105.05.03台區水管會煌字第105112號函辦理。 二、檢附經濟部水利署105年5月2日經水事字 第10531042030號函影本一份。 |
附加檔案1 | 下載 |
函轉經濟部水利署函復 [管線管材依CNS正字標記證書即可供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