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廢止重新申請案件應依自來水法第93條辦理。
發文日期 2015-07-06
發文字號 台區水管會高辦字第104024號
主   旨
說   明

 主旨:函轉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廢止重新申請案件應依自來水法第93

            辦理,詳如附件說明,請查照。

說明:依104.6.25台區水管會煌字第104143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