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將於104年3月10,11,12日舉辦104年度會員自強活動,請各會員踴躍報名參加。
發文日期 2015-01-19
發文字號 台區水管會高辦字第104003號
主   旨
說   明

一、依第18屆第4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參加資格:每家限一人【負責人或會員代表】需繳清104年度常年會費,

      『本次自強活動函文日期之後,不得變更會員代表』。

三、費用:【新台幣5,300元】一人由公會補助【報名時需繳交定金3,000元】

             於出發當日報到後退還。

        報名截止後,不克前往者,不得要求退還保證金,不得換人頂替,

        本處一律沒收保證金。

        需於2月2日前同報名表繳清,末繳清者,不得保留名額,逾時視同

        棄權。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4年2月2日止,【親自報名】。

五、負責人或會員代表之直系三等親及配偶亦可自費參加。

六、住宿如有特定對象,報名時請告知,否則由本處統籌分配。

七、隨文檢附報名表及行程表各乙份。